關于禁止違規銷售藥品的聲明


川新綠藥發〔2012〕92號
關于違規銷售藥品的聲明
各位患者、醫療機構、網站:
本公司經過深入調查,發現網絡上存在各種各樣以“四川新綠色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公開報價銷售中藥配方顆粒的現象。根據我國《藥品管理法》、 《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了保證廣大患者的生命健康、財産安全,爲了保障合作醫療機構和我公司的合法權益,特聲明如下:
1.中藥配方顆粒是中醫師用于臨床配方,其管理視同專業
飲片,是處方用藥,嚴禁直接向患者銷售。
2.新綠色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從未委托任何人在互聯網上公開報價兜售、銷售藥品。
3.凡是未通過本公司委托的醫療機構購買到四川新綠色
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中藥配方顆粒的患者,所造成的損失,由患者自己承擔,與本公司無任何關系。
4.有違法、違規銷售四川新綠色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的行爲,本公司一經發現,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四川新綠色藥業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