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綠藥

行業動態

您的位置: 首頁 | 新聞資訊

中藥新藥創新亟待破局

       中藥新藥創新亟待破局
        2014-03-14     出處:中國中醫藥報:
 
  中藥創新面臨困局
 
  創新中成藥少 未見重大突破

 
  科技創新,特別是中藥創新是打造中藥名企的核心,也是未來中藥産業在8萬億健康服務業市場上占據重要地位的保障。
 
  我國中成藥生産企業有2300多家,在産中成藥品種4000余種,平均一家企業不到兩個品種。盡管屠呦呦因中醫藥抗瘧疾藥物青蒿素獲得2011年美國拉斯克醫學獎,但多年來,創新中藥品種少,重大突破寥寥。目前,我國有10個以上中藥制劑申報美國FDA臨床試驗,其中7個在進行二期臨床,只有複方丹參滴丸已進入三期臨床。
 
  我國創新藥物市場投入産出回報明顯偏低,在美國,一個新藥上市後5年平均銷售額可達8.8億美元,利潤率達30%以上,而我國新藥上市5年銷售過億元的品種屈指可數。中藥缺少創新,使價格成爲市場發展的最重要手段,容易造成藥品質量下降,以致在競爭中逐步出局。
 
  市場需求旺盛 國際競爭激烈
 
  我國醫藥工業年産值已達2萬億,其中中藥産值多年來占據25%~30%份額。全國人大代表、天士力集團董事長闫希軍認爲,中藥産業發展是一個剛性需求,特別是在國家深化醫改、扶持中醫藥發展和健康産業發展大背景下,中藥産業地位將進一步提升。
 
  闫希軍說,近10多年來,世界範圍內對中醫藥認可度提高,科研項目漸多,投入增大,對我國中藥創新和參與市場競爭形成壓力。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漢生堂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嘉音提到,“日韓等國利用中醫藥傳統組方轉化成他們的“拳頭産品,中藥亟待更多地進入國際市場。”
 
  “中藥不創新,將無法進入國際主流藥品市場。”全國政協委員、以嶺醫藥集團董事長吳以嶺院士也認爲,與世界天然藥物的蓬勃發展之勢相比,我國中藥産業面臨的形勢非常嚴峻。但他仍充滿信心,促進中藥組方和制備工藝創新發展,創制自主創新專利中藥,是做大做強民族醫藥産業的必由之路。
 
  政策機制亟待完善
 
  依據中醫內涵 把握科學理性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李慎明指出,現行法規在實驗要求、新藥審批和技術管理上沒有體現對中醫藥規律的尊重和支持。
 
  藥品研發相關法規對藥品研發負責人有較高的硬性學曆要求,且從動物實驗開始就要申報批准,不論配伍組方源自何處,從院內制劑到藥品都要做藥理毒理等實驗。與此類比,日本以“仲景方”爲依據的幾百個“漢方藥”卻無須審批即可直接生産應用,其中233種還進入其國家醫保體系。李慎明認爲,簡單套用管理西藥的思路和方法,壓縮了中藥的創新空間。
 
  “對于中藥創新,要依據中醫理論內涵建立相關標准。”這是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中醫科學院院長張伯禮院士秉持的態度。
 
  “承認中醫藥整體系統思維的規律性,尊重中醫藥複方中藥理論原創、組方原創、療效提高的科學價值,是促進中藥創新的根本之策。”吳以嶺如是說。
 
  闫希軍也提出,“當代科學尚不能解釋一切”,要真正用科學理性“破局”。對新藥創新的要求要回歸“藥物本質和價值本源”。他表示,中藥完全可以分類分層次管理,以療效驗證爲標准。“中藥新藥和西藥不必擠在一個平台上,關鍵是發揮藥物的療效價值”。
 
  制度文化缺失 政策鼓勵不足
 
  目前,世界上70%強的西藥新藥在美國誕生。美國新藥研發動辄投入十幾億美元,某些跨國藥企的研發投入甚至超過我國藥企的總投入。但其創新藥物上市後,能迅速獲得豐厚回報,企業股票價格“猛漲”。闫希軍代表認爲,美國已形成了成熟的藥物創新制度文化及相應的標准和規範,新藥審批權威性高、市場認可度高,並由此帶動了一系列産業的發展。
 
  而在我國,對新藥創新,特別是中藥創新,在審批、監管法規和體制機制上卻存在很多不足。李慎明指出,目前我國藥品監管部門同時擔當著中西兩類藥品的監管職責,但從監管人員知識背景和數量配置看,西藥比重遠遠超過了中藥。這種“跨界、混搭”的監管方式嚴重影響了對中、西藥管理問題決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在執法管理和媒體宣傳方面也有不少問題。據2012年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統計,西藥合計占82.9%,中藥只占17.1%,但媒體偏愛曝光中藥問題,與西藥事件報道不成比例。李慎明說,“實際上,我國目前70%的中成藥都是由西醫開方的。”
 
  全國人大代表、中恒集團董事長許淑清則從中藥創新的物質基礎指出,目前我國中藥材資源、質量參差不齊,重金屬、農藥殘留超標現象突出,有效成分含量降低,直接影響中成藥的質量。同時,中藥材市場價格波動大,加大了制藥成本,而我國目前醫藥企業散而小,在長期穩定的藥品定價和成本奇高的局面中疲于招架,對中藥新藥研發熱情不高,投入不足,創新力量弱,難以形成以企業爲中心的技術創新體系,仿制及重複産品多,制劑品種技術水平落後。
 
  新藥審批速度滯後,也是許多代表委員诟病的問題。當前藥品審批任務嚴重積壓,最大問題在人員編制和經費投入上不足。我國藥品審評中心僅有在編人員120人,且維持十余年未曾變化。中國每年藥品審評財政投入僅6000萬元左右,而美國年評審經費則高達數十億美元。吳以嶺委員表示,“這導致新藥上市申請要等4年以後才能審評,使創新藥物上市的時間推遲5~6年,對我國中藥新藥創新並取得效益形成了現實阻礙”。
 
  深化改革保駕護航
 
  國家政策引導 加大資金支持
 
  將中醫藥發展納入國家戰略,在全球新藥研發競爭日益激烈背景下,加快我國藥品管理政策、技術法規和技術標准與國際接軌等問題顯得尤爲迫切。全國人大代表、揚子江藥業集團董事長徐鏡人指出,我國生物醫藥産業發展起步較晚,單純依靠企業自身研發力量往往會顯得力不從心。在藥物研發創新方面如果能得到國家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對整個産業健康發展會起到促進作用。
 
  創新藥研發因先期評價困難,導致研發和投資風險很大。他建議國家藥品審評中心(CDE)借鑒美國FDA的成功經驗,爲企業提供必要的指導與幫助,一是早期介入創新藥研發,二是采取靈活的臨床試驗政策,三是將創新制劑單獨歸類,與創新藥審評享有同等政策。
 
  徐鏡人還提出,要完善藥品審評策略,提高藥品審評審批效率,縮短新産品上市周期。探索分級分類審評,合理下放審批權限,以臨床需求爲導向鼓勵新藥研發。對于目前審評資源不足的問題,他建議,可充分利用我國從事藥物研究、檢驗等工作的第三方研究機構力量,采取政府向具備條件的第三方購買服務的方式。同時,國家科技政策和資金扶持要向社會貢獻大的企業傾斜,以有利于産生更大社會效益。
 
  爲加快我國自主創新藥産業化、市場化,國家應加大醫保政策扶持力度。全國人大代表、神威藥業董事長李振江說,在法國、美國、日本,新藥從上市到獲得最終報銷許可的時間是0.5~1年,德國、英國只需1 個月,而我國則沒有相關的政策機制。
 
  李振江建議,要發揮國家醫保政策對藥企創新的促進機制,將創新藥品優先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同時,縮短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周期,兩年調整一次,並探索動態調整機制。
 
  目前,創新專利中藥研發周期一般都在10年以上,耗費了大量的人力、財力,如果把創新專利中藥的價格限定得比較低廉,則創新中藥企業將難以爲繼。針對這一狀況,吳以嶺委員提出,要合理制定納入基藥目錄中專利中藥的價格,讓老百姓能夠用上中醫藥創新成果所帶來的療效確切的好藥。
 
  改革管理體制 促進中藥創新
 
  中醫藥是我國在世界醫藥領域的核心競爭力,也是我國實現自主原始創新最具潛力的重要領域。如今國際醫藥壟斷企業紛紛在華設立研發機構,以中醫藥傳統知識技能爲研究基礎,從中“創制”(實質是轉化、蛻變)出它們擁有現代知識産權的醫藥産品,並謀劃占領我國巨大的醫藥市場。這是對我國傳統醫藥乃至醫藥領域整體發起的重大挑戰,形勢嚴峻。中國社會科學院中醫藥國情調研組的報告發出上述警告。
 
  根據調研報告,李慎明提出對策。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牽頭,盡快組建國家中藥管理領導小組和專家委員會,主導或參與國家層面的中藥全産業、全過程管理。將中藥證照審批和臨床應用監管職能明確劃歸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盡快實現符合中醫藥基本原理和自身發展規律的專業管理,切實提高中藥法規合理程度,提高日常行政管理和執法的水平。同時,各省、市、縣建立中醫藥專職管理部門,逐級改革中藥監管體制。
 
  改變現行中藥院內制劑監管方法,可區分不同使用範圍(如限院內、限協議範圍內、限本地醫院等),明確監管責任主體、使用責任主體和各自的相關法律責任,采用從備案制到審批制、從市級到省級分級監管的不同標准的監管程序和規則。
 
  在所期待的中藥監管新體制下,李慎明認爲,應加強中藥戰略資源分類管理,對國家藥典內中藥部分進行審改修訂,探索中藥人才教育培養模式,完善國家中藥科研管理機制,並保障中藥新藥順利進入醫保基本藥物目錄。(任壯)

智能中藥房

設計新穎技術先進具有創新性,整體技術居國內領先,國際先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