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標准化不會制約中醫因人施治療
2013-12-24 中國醫藥報
中醫藥標准化工作是我國中醫藥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基礎性、戰略性、全局性的工作。目前,我國中醫藥標准化建設取得很大進展,中醫藥標准體系框架已經形成。但是,對于中醫辨證論治、流派發展等與標准化實施是否矛盾問題,仍不乏質疑之聲。對此,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與監督司司長查德忠表示,中醫藥標准化不會制約因人施治;標准與流派之間應該是一個相互促進、相互推動的過程。衆所周知,中醫的特點就是講究辨證論治、因人施治,這也是中醫藥的魅力所在。不同的專家面對同一種疾病的時候,會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治療方法,即所謂“同病異治”或者“異病同治”。而中醫藥標准化的實施,尤其是臨床常見病診療指南的實施,是否會導致“千人一方”,制約中醫因人施治或者辨證論治優勢的發揮?這也是中醫藥標准推廣和應用中面臨的一大難題。
對此,查德忠解釋說,中醫的辨證論治就是個性化的診療。對于同樣一種疾病,不同的專家可能會有不同的認識,也就會有不同的治法。應該說這種個性化並不意味著隨心所欲、毫無章法,這兩個是完全不同的。比如中醫判斷寒證,治法一定是熱的方法。對于一個寒象,中醫都會認爲是寒象,不會認爲是熱象。這裏面一定有基本的理論、觀點,包括判斷。很多人都怕冷,大家看到了之後認爲這是氣虛,是陽虛,絕對不會說怕冷是陰虛,會得出這樣的結論來。實際上歸根到底,個性化的診療不是說沒有一定之規。反過來說,中醫藥的標准和規範絕對不能去扼殺個性化的診療,關鍵在于如何處理好特殊和普遍的關系。標准規定的是什麽?規定的是“寒者熱之、熱者寒之”,這個人是寒證,那一定要用熱的辦法治療,這就是規矩。但是,說這個人是不是寒,是由醫生來判斷的,標准沒有限制醫生對這個人做出是寒還是熱的判斷;一旦判斷爲寒,一定要用熱的辦法治療——標准規範的是後者,而沒有規範前者。
中醫學在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很多不同的學術流派,各學術流派有其獨特的技藝和治療方法,如嶺南醫學、新安醫學、平樂正骨流派、陳氏兒科流派等。近年來,中醫學術流派的傳承受到普遍重視。2013年7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專門成立了中醫學術流派傳承推廣基地;各地各流派也都在研究、挖掘本流派的學術思想和獨特技藝。那麽,中醫藥標准化的實施,會不會制約各具特色的中醫學術流派的發展呢?
查德忠認爲,中醫的學術流派有其獨特性與獨到性,但在流派的“流”前面往往有“源”,它和標准化之間的關系,實際上就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的關系,二者之間應該是辨證的,並不是說實施標准化就會扼殺或消除流派。反過來說,在流派的發展中,也需要用標准化的手段和方法來豐富和發展中醫學術流派。首先應該看到,標准是各個流派的特色和優勢的有效載體,流派是在一定的範圍內所認可和應用的,而標准是在一定範圍內追求的共同秩序,雖然二者的範圍有大有小,但本質上是一致的。其次,把不同流派的特色和優勢通過標准的手段固定下來,然後進行推廣,可以使中醫學術流派發揮更大的作用,産生更大的影響;而標准是一個循環往複的過程,在推廣應用的過程中不斷豐富和發展,不斷完善和提高標准或者規範的水平,然後再去推廣。從理論或時間上來看,流派與標准之間應該是一個相互促進、相互推動的過程。
中醫藥標准體系框架已經形成,接下來將面臨標准的應用問題。“當前我們的重點是推廣應用標准。”查德忠表示,要通過廣泛的培訓,提升全行業的標准化意識,讓大家了解都有什麽標准,這些標准應該怎麽運用。同時要在管理措施上,把標准化工作有機融入。比如在醫院的管理實踐當中,把標准化工作作爲醫院的內涵建設和管理的重要方面,納入分級管理的範疇。“我們已經在全國31個省區市建立了42個中醫藥標准研究推廣基地,推廣相關的標准。”查德忠說。

